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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跨區域交通事故,尤其是亡人事故,是最難處理的。”楊雲華告訴《法制日報》記者,因為涉及跨區域銜接問題,協調溝通會面臨更多阻礙。
  楊雲華至今仍記得2011年8月發生在孝南區的一起跨區亡人交通事故的處理。當年8月14日晚上7點30分,孝南區107國道八一大橋中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。1981年出生的張峰駕駛一輛無牌照“南方”牌二輪摩托車,經過事發地點時,因沒能及時發現其車行前方同向行駛、騎自行車的謝真長。兩車相撞,謝真長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
  張峰是湖北省天門市黃潭鎮八灣村人,謝真長是孝南區毛陳鎮東海村人。事故發生地則位於孝南區東山頭辦事處轄區。這是一起典型的跨區域交通亡人事故。
  按照處理程序,張峰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,但雙方的民事損害賠償一直沒能達成一致意見。
  得知消息,楊雲華給區檢察院檢察長打電話,希望在法律允許的期限內能就此事故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做調解,以減輕張峰的刑事處罰,平息謝家人心中的悲痛。
  事後,楊雲華親自帶隊赴張峰的老家天門做其家屬工作。“第一次去,張峰的父親連門都沒讓進,第二次去有些緩和,等到第四次去終於能坐下來好好談賠償的事,並達成一致意見。”他說,爭取雙方民事部分和解,為的是儘量減輕張峰的刑責,這打動了其父親。
  最終,張峰獲法院輕判。事後,張峰的岳父和舅舅專程從天門趕到孝感送來錦旗。
  (原標題:四次登門說服交通肇事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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